IT之家 3 月 7 日消息,据正观新闻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魏世忠表示,建议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将严重危害社会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案件范围,以有效遏制网络暴力这一不良现象。
魏世忠表示,针对网络暴力,国家已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和治理规定进行制约和惩处,鉴于网络的隐蔽性,在具体实践中存在违法成本低,执法和维权难度较大的问题。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鲁曼表示,希望《反网络暴力法》尽快成为“专法”,让所有的网民规范自己的言语、还网络环境一片晴空。
IT之家了解到,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于 3 月 1 日起施行,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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