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26 日消息,信息显示,近日,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两原告拉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系“饿了么”系统开发者和运营者,两被告聚源美公司及聚源美梅州分公司负责“美团”在梅州市的经营业务。
原告诉称,被告利用后台管理软件对上线其他外卖平台商户实施限制措施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 300 万元。法院查明,聚源美梅州公司曾被近 50 家商户举报其强迫“二选一”被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3 万元等。
法院认为,定聚源美梅州公司存在强迫用户在自己和竞争对手之间“二选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聚源美公司作为聚源美梅州公司的总公司,应承担责任。裁判结果为,被告赔偿原告 13 万元。
IT之家了解到,去年 8 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二选一”、数据“杀熟”、网络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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