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17 日消息,日前,汽车博主 @填鸭式教育受害者 上传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
视频中,一辆自动驾驶测试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变道,挤到了最左侧车道的视频车,两车发生了碰撞事故。结果该自动驾驶测试车在短暂停留之后,又自己发动车辆“扬长而去”,被博主戏称为无人驾驶测试车也会“肇事逃逸”。
单看视频内容的话,不难发现这辆无人驾驶测试车在变道过程中影响了后方来车的正常通行,有博主指出该起事故将是无人驾驶测试车负全责。而从车身上的 LOGO 可以辨认,涉事车辆来自百度旗下的无人驾驶公司“萝卜快跑”。
该博主又表示,百度的公关私信联系了他,并表示“事故就是非常轻微的车辆轮胎处接触,已经第一时间处理了,和司机也达成了一致,不存在逃逸相关的问题”。
至于此类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汽车导致事故的权责问题该如何判定,IT之家此前报道,去年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对 L3 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
《条例》对于 L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的权责归属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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