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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青岛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加速入局无人驾驶领域

发布于 2024/07/10 10:51 98浏览 0回复 1,025

IT之家 7 月 10 日消息,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车路云一体化”建设的政策。在政策支持下,济南、青岛先后下发文件,加速入局无人驾驶汽车领域。

7 月 8 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的公示》,由济南公交集团、文远知行联合申请开放部分城区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 7 月 3 日还宣布将在北京、上海、济南等 20 个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 图源:文远知行

此外,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也发布了《关于公布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目录(2024 年第一批)的通知》,涉及市南区、市北区等八个区(市)共 121 条道路,其中部分道路仅开放特定路段。

济南公示的测试路段有三段,涉及华山湖、中央商务区及汉峪金谷,其中环华山湖测试道路起点华阳宫站,结束华阳宫站,全长约 9.3 公里;中央商务区测试道路起点国际金融停车场,结束国际金融停车场,全长约 2.9 公里;汉峪金谷测试道路,起点华悦路凤飞路,结束华悦路凤飞路,全长约 1.5 公里。

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的道路目录,本批次开放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包括商业示范),符合《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青岛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相关主体可根据需求从本目录中选取合适道路,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席工作小组申请开展相关活动,进行相关活动的智能网联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或车辆编码,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

当然,官方也强调测试主体开展相关活动时应避开不适合测试时段,对于违反规定的测试主体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IT之家注意到,青岛今年 4 月还发布了《青岛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明确青岛将允许低速无人驾驶车辆上路,以此积极推进无人配送、无人零售、无人环卫、无人接驳等场景的测试以及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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