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12 日消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游戏测试玩家陈某擅自获取、披露未公开游戏角色等信息侵权一案:《崩坏:星穹铁道》测试玩家陈某擅自获取、披露未公开游戏角色,被法院认定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商业秘密,判决其赔偿游戏公司 50 万元。
目前,该玩家已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并承诺不再泄漏、传播米哈游尚未公开的游戏内容,不再以任何形式侵犯米哈游的合法权益。
IT之家查询《人民法院报》获悉前情提要:
在该游戏新版本上线之前,米哈游招募包括陈某在内的多名玩家参与了游戏发行前的测试,参与的玩家对未公开的游戏内容签署了保密协议。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陈某先后 8 次前往游戏测试机房参与游戏测试。在参与测试期间,陈某未经允许,携带自己的电子设备对测试内容进行了偷录、偷摄,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其偷录的游戏测试内容。
2024 年 3 月 22 日,米哈游影铁以未公开的游戏角色设计可能遭到提前泄密为由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于 48 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摄录的游戏内容。
4 月 19 日,米哈游影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陈某立即停止侵犯其享有的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米哈游影铁诉称,案涉未经许可披露的游戏角色、形象、技能及游戏画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被告陈某偷录、偷摄行为违反了保密义务,其以盗窃手段获取、披露并允许他人使用案涉内容,构成对自己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陈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被告陈某辩称,米哈游海渊城授权米哈游影铁负责运营的是《崩坏:星穹铁道》游戏 V1.0 版本,不包括案涉版本游戏,也不包括案涉游戏角色、技能、画面等,米哈游影铁对案涉内容并不享有合法权益。案涉游戏角色在自己参与测试之前已经公开,其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在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原、被告均系适格诉讼主体,原告主张的案涉内容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被告陈某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 50 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发布声明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判决后,被告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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