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消息,深交所日前对外发布《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毕士钧在担任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存在涉嫌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4条的规定,拟对毕士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称,已要求暴风集团向你送达《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处分告知书〔2019〕第〔13〕号),因暴风集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告知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规定,毕士钧享有陈述和申辩等权利。如毕士钧对前述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深交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在深交所公告发布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424/1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