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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

发布于 2019/07/31 12:01 568浏览 0回复 664

IT之家7月31日消息 此前,新京报报道称,有微博网友爆料,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将学生送往外地参与实训,但岗位与专业不符,比如会计专业学生在北京欢乐谷鬼屋扮鬼、检查游戏设备,且工作超时、没有工资。

随后该校经贸管理系主任刘尚滨回应称,学生在欢乐谷实训的前一个月需要轮岗,直至8月底转入“与专业相符的岗位培养”。至于学生反映的“实训期间没有工资”一事,刘尚滨称学校将这部分钱全部补贴到了学生的日常开销。学生还表示该校辅导员曾称不参加实训的学生将会被降级处理,已有学生遭“降级”,而校方的回应则是“降级处罚”系经贸系导员故意吓唬学校,该导员已停职。

据了解,《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

意见中强调,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意见中明确提出,做好学生权益保障。高校和实习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意见中还表示,高校要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要打破理论教学固化安排,根据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436/4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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