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30日消息 据澎湃新闻报道,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控烟条例》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而公交站台、旅游景点等场所也将控烟,违反者最高可罚500元。
新版《控烟条例》明确规定,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
在室外禁烟场所上,新版《控烟条例》将七类禁烟场所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
此外,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和室外购票区域,也纳入“禁烟区”。
新版《控烟条例》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据成都商报9月24日报道,目前世界上有189个国家和地区出台电子烟的管控措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新西兰、泰国等全面或部分禁止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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