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30日消息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消息,日前,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在核查一批跨境电商在库商品时,发现申报品名为日本gippro雾化加热器、日本gippro能量棒等商品在企业销售网站明显标注有“电子烟”字样。
海关总署办公厅表示,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通告》(2019年第1号),南沙海关立即告知相关企业停止上架销售并责令企业将该批电子烟退运出境,涉及货值90.9万元人民币。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表示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还表示将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
彼时,国家烟草专卖局还称,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自该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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