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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主们”疯狂打赏主播:三天花4万元,惹怒家长告了直播平台

发布于 2020/01/11 09:40 586浏览 0回复 922

IT之家1月11日消息 随着网络直播产业的不断发展,用户打赏主播似乎已经很常见,打赏金额最多的甚至有过万元的。曝光近年来打赏主播的粉丝群体逐渐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孩子也开始加入到打赏的队伍中来。

央视同时还列出了3则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平台大额打赏的事例:

1:2017年6月广东江门的田女士发现,自己账户里莫名少了7万多元。起初田女士认为是被盗刷了,随后在查看转账记录后发现,这7万多元竟然是自己女儿转的。她将钱转入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并用这些钱打赏网络主播,而且田女士还发现女儿的直播账号等级已达到34级,而一般要达到这一级别至少要在直播平台上花费十几万元。

田女士手机转账记录

2:2018年有媒体报道称深圳11岁女孩洋洋在直播平台进行打赏,在1年时间里就花掉了妈妈银行卡里的200万元。还有四名主播添加了她的聊天账号并会要求她去打赏。

洋洋充值记录

洋洋打赏记录

3:2019年5月17日,北京市的王先生发现自己的儿子小明在三天时间里向网络直播平台、游戏平台充值消费4万多元。事后王先生联系上直播平台并把小明手机的转账记录、小明从他爱人手机里转账记录等资料提供给平台查验,不过平台仍然以“无法证明是孩子消费”为由拒绝了王先生。

最后王先生通过网络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将直播平台公司告上法庭。最后经过法院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平台退还王先生30%的打赏金额。

法庭现场

有报告显示,中国儿童中有90%以上接触过互联网,其中城市儿童触网率达到95%,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超过1800万,未成年网民群体已经过亿。一些孩子对平板和电脑的使用技巧早已超过家长。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支付行为,应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事前,在网络注册环节,网络平台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支付进行醒目地风险提示,尽到告知的义务。其次是对于网络支付事中、事后的监管。针对通过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进行身份识别认证办法,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国家鼓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468/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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