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一份《关于文峰区宝莲寺袁薛庄村被迫停止通信服务的公告》在网上引发关注,落款为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公告内容显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和中国铁塔集体中断对河南文峰区宝莲寺袁薛庄村的服务,“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暂时无法提供贵村内手机通信相关的服务,也不再受理贵村的网络信号投诉。”。
根据公告显示,寺袁薛庄村希望电缆入地,在当地做好预埋工作后,提出如需使用,需要运营商方面缴纳一定的租赁费用或一次性购置费用约十几万元。公告中运营商及中国铁塔称,无法承担村委会提出的购置费用,且村委会目前提供的地埋光缆不符合通信条件,无法迁改。
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第十七条等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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