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报道,据湖南长沙@开福公安 ,2020年1月27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入住辖区酒店。经查,1月25日,马某(男,34岁,长沙县人)和骆某某(男,38岁,长沙县人)受田某(男,湖北省武汉市人)委托,用自己身份证在长沙市开福区某酒店开房,供田某及其妻女、保姆一家四口居住。进一步调查查明,田某一家于1月23日入住辖区另外一家酒店,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田某妻子的身份信息。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依法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和骆某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两家当事酒店分别予以10000元和3000元罚款。目前,田某及女儿因发热已由医院隔离治疗,田某妻子及其他相关接触人员体温正常,正接受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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