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消息,前蚂蚁金服P8李超发文称自己因内网发帖质疑蒋凡事件,在股票还差三天归属时,被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其主管“玉伯”在朋友圈发文回应称,李超是因为连续三次绩效不达标,经整改不符合团队要求,才被团队汰换的。之所以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动提离职,是因为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李超一直改主意、拖延时间。
李超在其文章中控诉称,其在公司内部的交流论坛上,发了一篇质疑蒋凡事件帖子,浏览量现在据说已经破10万多了。“到了4月23日,hrg这天逼我提离职流程,并提醒我,提流程后我将立即被剥夺内网权限。hrg声称,如果今天不提,就当天立即解约。”并称,“距离我质疑花花董花花被控评,阿里公关有没参与,是六天。我等了六天,没有等来任何回复,等来了一纸劳动合同解约书。”
对此,其主管“玉伯”也回应称,李超入职后,在阿里内网的确有很多言论,但这些言论,从来没有被删帖。至于在离职过程中收回内网权限,是因为确保数据安全的考虑。“故意把自己因为绩效不好而引起的离职和内网言论挂钩,这是诛心。”
“玉伯”详细说明了HR与李超的沟通过程,表示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发起辞退流程。“不是所谓的提前2天辞退,而是迟到了180天的解约。”
以下为李超主管回应全文:
近期有文章在传阿里 P8 员工被辞退事件,提及的员工李超(花名檀汐),2018年4月入职蚂蚁的时候是在我的团队,我经历了他绩效整改的过程,对他在内外网传播的信息,我想补充我知道的情况。
第一,李超是因为连续三次绩效不达标,经整改不符合团队要求,才被团队汰换的。之所以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动提离职,是因为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李超一直改变主意、拖延时间。
2018年李超年度绩效3.25分之后,2019年上半年我把他调整到了剑清团队,2019年10月,李超因为整体代码产出、对外协作以及项目整体的质量把控不符合预期连续3.25分(绩效不达标)后,我和剑清还有HR就已经开始和他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沟通过程中,李超先是同意解除合同,公司给予赔偿金,后又以家庭负担重、不希望工作经历断开等理由反悔。最终我们考虑到他提及的家庭负担,同意李超在确保正常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待满财年、拿到SERs后,主动提离职。
但到了2020年3月底,财年绩效考核时,李超的绩效依然是3.25分。稍微说一下我从剑清这里了解的李超这半年(2019.10-2020.3)他的工作状况:春节前后疫情爆发,公司开始大规模远程办公,李超的工作产出糟糕,负责的工作多次出现延期、产品验收不通过等情况。
进入4月疫情稳定后,团队绝大部分同学均已回园区复工,但李超以慢性咽炎、柳絮过敏等各种理由,仍未返回园区工作。HR多次联系他,要求沟通绩效,他表示不需要沟通,对绩效再次年度3.25是有预期的,并称正在另一家公司的面试流程中,需要走完流程5月中离职。4月22日下午,HR再次联系他,他表示5月中旬如果还没拿到offer,还要继续留在公司,如果公司希望他走,就让公司解约给他经济补偿金走。
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剑清他们忍无可忍,作出管理决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发起辞退流程。事情就是这样,这不是所谓的「提前2天辞退」,而是迟到了180天的解约。
第二,关于「因言废人」问题。李超入职后,在阿里内网的确有很多言论,但这些言论,从来没有被删帖。至于在离职过程中收回内网权限,是因为确保数据安全的考虑。事实上,阿里内网始终鼓励畅所欲言,这些年来,内网上即使给创始人、合伙人扣分甚至实名反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据我所知,从未有人因此而因言获罪。阿里文化倡导的是简单直接,这也是这十几年来内网一直的风貌,故意把自己因为绩效不好而引起的离职和内网言论挂钩,这是诛心。
第三,在这个事件中,我作为管理者,这几天一直在反思,本该在半年前就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才解除,在一个不该巧合的时间点,给一些「误会」创造了存在的土壤。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一位同学的消极怠工,而导致团队其他同学被动协同、影响整体项目进度,这对其他努力工作的同学是极大的不公平。我愿意承担此次管理上的责任,也希望其他所有的管理者引以为鉴。让真正努力付出并取得业务结果的同学得到认可和奖励,对于不该妥协的行为决不妥协,这才是一个团队得以良性发展所应有的公平。
——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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