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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回应: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广告费,警方通报中 3 人没在老干妈工作过

发布于 2020/07/01 21:26 529浏览 0回复 811

IT之家7月1日消息 今日下午,贵阳警方通报称,三人伪造老干妈公章和腾讯签订合同,已刑拘。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 岁)、刘某利(女,40 岁)、郑某君(女,37 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今天晚间,红星新闻报道,老干妈回应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之前法院裁定公司不知情。

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及多名员工表示,腾讯公司从来没有催收过广告费,老干妈也没有与腾讯合作过。此外,老干妈多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不认识警方通报中的3人,这3人也没在老干妈工作过。有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承认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老干妈相关负责人透露,公司领导正在外面处理,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也不在厂区内。老干妈虽然收到了法院裁定书,但目前并没有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对腾讯QQ飞车给老干妈做广告,甚至登上微博热搜,公司之前并不知情。更多细节警方还在侦办中,以通报为准。

今天在贵阳警方发布通告后,腾讯公司的B站帐号发布了新的状态: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

今天下午,被网友们叫憨憨后,腾讯公司官方微博发文,表示:其实,但是,一言难尽……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供类似线索,通过评论或私信留言。我们自掏腰包,准备好一千瓶老干妈作为奖励,里面还包含限量版的孤品哦!

IT之家了解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6 月 29 日发布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16240600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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