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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天猫、唯品会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罚 50 万元,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

发布于 2020/12/31 06:52 405浏览 0回复 2,240

突然之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出手了!

12 月 30 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文简称 "市场监管总局" 或 "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再次重拳出击,同时针对京东、天猫和唯品会三大平台,再次释放出了强烈信号。

京东、天猫和唯品会为什么被罚?

市场监管总局这次出手,针对的是 "双十一" 前后的价格问题——具体来说,针对的是 “双十一” 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

总局在官网表示,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针对的是这三家企业的自营业务。

打开市场监管总局在相关网页所附加的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到京东、天猫和唯品会各自存在一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举例来看:

  • 京东商城:2020 年 11 月 4 日,当事人销售稻香村糕点礼盒(商品编码 45035536302),开展满 99 元减 20 元促销活动,标价 149 元。经查,该商品 11 月 3 日销售价格为 139 元。

  • 天猫超市:2020 年 12 月 4 日,当事人销售玉兰油多效修护面霜润肤(商品编号 13313347038),商品销售页面标示 “买即送价值 74 元面膜 2 片”。经查,该赠品同日在天猫超市 2 片销售价格为 56.3 元。

  • 唯品会:2020 年 11 月 26 日,当事人销售苹果笔记本电脑(商品编码:裸机 MPXU2CH/A 银色),商品销售页面标示 “全网低价 7999 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 7999 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可以看到,在这些消费者最常用的自营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多处 "先提价后降价"、"价格标示虚高"、"滥用全网最低价标语" 等做法,构成了价格不正当行为。

为什么罚款 50 万?

总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强调,以上示例的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商品销售页面截图、交易快照、交易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总局表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总局依据上述条款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可以说是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相关处罚规则下的顶格罚款水平。

除了 50 万元罚款,总局还对这三家企业分别处以 "责令改正" 和 "警告" 的处罚措施。

当然,从京东、天猫和唯品会的体量来看,也许 50 万的罚款数额并不算大,但它的警示意味是非常明显的——而总局选择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发布,也是为了警醒其他相关企业。

电商平台的乱象,是该好好管管了

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家企业进行处罚,其中释放的监管信号不言而喻。

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电商业务不断蓬勃发展,为提升商品流动的效率、丰富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和整个社会消费效率的提升,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构成了数字经济增长的重要助力——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也的确出现了很多乱象。

这些乱象在 "双十一" 期间尤其明显。为了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无论是平台方还是商家,都采用了各种手段,包括一些 "先提价后降价"、"虚标价格"、"夸大宣传" 等价格操作,当然也有刷单、售假等一系列不正当行为。

尤其是,在 "双十一" 经历了 11 年的发展之后,尽管监管部门三番五次要求杜绝上述不正当行为,但上述行为依旧在平台上存在,屡禁不止。

而这一次,恰逢国家掀起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大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手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也为相关的电商平台敲响了警钟。

毕竟,互联网电商平台本身虽然客观上推动了交易效率的提升,但也对实体店铺构成了巨大威胁;而且它们拥有着相对于实体店铺的流量和技术优势,在价格上的违法行为在实际上构成了对实体店铺更不公平的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行为更是侵犯了正当权益的。

所以,从多个角度来看,市场监管总局这次出手,是应该鼓掌叫好的。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这次处罚是一个与平台反垄断一样明确和重要的信号——在国家大力强调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已经享受尽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红利的电商平台们,有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去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否则就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毕竟,互联网,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527/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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