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1 日消息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 44 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第 59 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 50 元罚款。
根据相关调查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普通人高 4 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 2 秒。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 27 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
IT之家了解到,此前,浙江的温州市和嘉兴市,以及河南省都分别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了 “罚单”。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529/3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