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2月12日消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8年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揭阳女学生蔡某某遭电信诈骗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5名诈骗主犯的上诉,维持原判。之前,因骗光准大学生蔡某某1万元学费导致后者跳海自尽,5被告中首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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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小编了解到,2016年8月28日,刚刚考上大学的蔡舒妍离家出走,家人在其QQ说说上看到了她的留言:自己被短信骗走了学费1万多元,无颜面对家人,她选择自杀。
另外值得注意的另一起案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已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在山东临沂中院宣判,据央视新闻报道,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随后,该案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2017年9月15日,山东高院委托临沂中院宣判并送达了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其中,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2016年8月,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了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