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 月 16 日消息 企查查 App 显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6 月 9 日相关裁判文书公布,陌陌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与“陌陌交友”已构成近似)。
企查查显示,本次案件所涉及商标为陌陌第 45 类商标,目前商标状态为行政诉讼中。
IT之家了解到,杭州陌陌婚庆服务有限公司在 2017 年申请了“陌陌交友”商标,目前为注册申请中。
二审诉讼中,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关于陌陌婚庆公司恶意申请注册的“陌陌”“MOMO”系列商标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二审法院认为,申请商标标志与引证商标标志是否近似的判断应着眼于标志本身,以商标申请时的状态为准,不宜考虑申请日之后的使用情况和知名程度。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557/5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