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同时也是2018年最后一个月的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天开始,一些新规也将正式实施,包括“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最高达60万元、老片重映需再审以及恶意透支信用卡超五万元入刑等。
“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最高达60万元
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办法对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全新规范,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将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十六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同时,明确符合举报奖励的条件,以及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
同时,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十一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如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对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的,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老片重映需再审
11月8日,国家电影局下发了《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复映的影片必须进行内容重审和重新发放公映许可证,还规定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
《规定》指出,复映影片是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同时,复映影片应该严格保护各版权相关方合法权益,应由出品单位、发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电影创作积极性和市场秩序,复映影片的放映规模得到了一定的限制,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
恶意透支信用卡超五万元入刑
11月28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下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上调。根据《决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决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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