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4日消息 据澎湃新闻报道,去年5月中山女子胡某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日前,胡某被中山市第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据法官称,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行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虽然是弱势群体,法律虽然也有着保护弱者的原则,但这不是孤立的、机械的,中山市第一法院也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能够引起低头一族对交通安全的关注,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顾己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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