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15日消息 据法制网报道,因在餐厅、超市和网上商店等服务上使用“微信食品”、“WECHAT FOOD”标志,涉嫌侵犯微信商标专用权,深圳三公司2017年9月被腾讯公司起诉。
腾讯公司认为,三公司在餐厅、线上线下商城、产业园、医疗美容院、选美比赛、营销活动、招商加盟等相关服务上大量使用与涉案商标极为近似的“微信食品"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微信食品公司将“微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并另注册多家以“微信"为字号的分公司,利用这些企业名称开展商务推广及营销,严重违反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12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信食品公司)和小小树(深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小树公司)侵犯腾讯公司“微信及图”和“Wechat”驰名商标专用权,微信食品公司将“微信”作为企业名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微信食品公司和小小树公司在餐饮服务、超市服务和手机应用程序在线商城中突出使用的“微信食品”“WECHAT FOOD”标志,侵犯腾讯公司“微信及图”和“Wechat”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分别赔偿1020万元和15万元。
法院认为,微信食品公司及小小树公司使用“微信食品”“WECHAT FOOD”标志,通过微信公众号经营在线商城,极易造成公众误认为该在线商城与两原告存在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关系,从而导致消费者混淆服务来源,已给腾讯公司驰名商标专用权造成严重损害,侵犯腾讯公司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还认为,微信食品公司2015年4月14日成立时,“微信"软件已具有庞大的用户量,在公众中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在“微信及图”和“Wechat”商标已达到驰名程度后成立,且将上述驰名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微信”作为企业字号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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