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上线使用,该系统的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也同时向社会开放。
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于近期上线,大家可以在安卓商店和苹果App Store下载官方客户端。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据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一是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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