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3月11日消息 据新华日报消息,今年两会期间,来自江苏的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力度的议案。
建议中提出,由于目前的处罚明显偏轻,没有起到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以至于此类行为频发。因此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以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建议对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在罚款、计分的同时,增加拘留15天的处罚。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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