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3月20日消息 据扫黄打非消息,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同时,对涉案的2部手机、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自2018年7月起,冯某某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公寓内,利用“X清新”网络直播平台进行色情表演,引诱网友打赏“礼物”。这些“观众”在直播平台支付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后,冯某某便添加其微信发送淫秽视频,从中牟利6000元。
据悉,利用微信公众号、QQ、微博、贴吧、论坛等渠道引流低俗内容的行为,自媒体违法违规采编、传播有害信息、炒作敏感问题、敲诈勒索等活动,网络色情和低俗问题等都将成为2019年中国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整治重点。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由LinkNemo爬虫[Echo]采集自[https://www.ithome.com/0/415/1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