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9日晚间消息,据据彭博社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就2015年1月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和解费2.5亿美元。
阿里巴巴今日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6-K文件中称,已就2015年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
阿里巴巴在文件中称,阿里巴巴及公司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合称“被告”)已签署和解协议,以解决自2015年1月起一直待决的一宗集体诉讼。和解协议明确规定,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所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
阿里巴巴预计,经法院批准后,该和解协议将结束所有针对阿里巴巴及部分高管和董事的待决证券诉讼。
正如阿里巴巴之前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所披露的那样,被告是一起合并的集体诉讼的主体,原告方则包括Christine Asia公司等。在2015年1月和2月,阿里巴巴共遭遇7起类似的诉讼,指控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前存在信息披露不到位的情况,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这起诉讼源自2014年7月16日,当时,中国国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并根据座谈情况形成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该白皮书列出了阿里巴巴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销售侵权商品、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等。
后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该白皮书后,阿里巴巴股票在2015年1月28日和29日下跌了12.8%。对此,一些西方媒体认为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2014年9月)前存在信息披露不到位的情况。随后,美国多家律师事务所对此展开调查。
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后来撤回该白皮书,并表示这份文件并非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阿里巴巴还是遭遇多起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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